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党学〔2012〕3号)和学校学生处2012年6月21日下发的《关于开展2011级、2012级本专科生兼职班主任选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配备和选聘
1.兼职班主任原则上从具备相关的学科专业背景、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的中青年专任教师中选聘。
2.每年7月份,学院根据年度招生计划以及工作需要确定兼职班主任选聘岗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经学院研究后确定人选,10月份兼职班主任正式任职。
3.大一、大二年级按班级配备兼职班主任,每位兼职班主任原则上带1-2个班,任职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
4、学院兼职班主任选聘情况报学校学生处审核备案。
二、工作职责
1.思想政治教育。兼职班主任要经常与学生沟通交流,掌握学生的思想情况,及时发现思想问题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引导。
2.学风考风建设。教育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遵守各项学习制度和规定,积极参加学院学风、考风建设,严肃考试纪律,杜绝作弊行为,形成良好的班风和学风。
3.教学专业指导。发挥教师学科专业优势,培养学生专业兴趣,加强专业教育,提高专业能力;引导和带领学生参加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活动,拓展素质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加强与辅导员工作协作配合,及时通报所了解的学生思想、学习状况,协调配合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所带班级的相关活动。兼职班主任组织参加班级教育、指导活动,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三次,并将活动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记录在工作日志中存档备案,每学期末学院进行检查。
三、管理
1.兼职班主任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学生处对兼职班主任工作职责、要求、考核办法等提出统一规范,负责兼职班主任的宏观管理;学院具体指导兼职班主任开展工作,负责日常管理。
2.兼职班主任在聘期内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学校一个月以上者,应提前一周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指派他人代理履行兼职班主任职责,并报学生处备案。
3.学院根据兼职班主任职责每学期末进行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和发放津贴的主要依据,并报校学生处备案。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再担任兼职班主任职务:(1)不能履行兼职班主任工作职责的;(2)因工作失误发生严重责任事故的;(3)严重违背师德规范,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的;(4)学生评议满意率低于80%的。
四、奖励
1.考核优秀的兼职班主任有资格参加“山东财经大学优秀兼职班主任”的评选,评选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
2.中青年专任教师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要充分考虑其担任兼职班主任的工作经历和业绩,同等条件下兼职班主任可优先晋升教师职称。
3.兼职班主任由学校发放适当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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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4日